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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保新规!7月起实施。意味着广东全省参保人权益保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那么,新规定有哪些亮点呢?
1、累计缴费年限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2、新规特别明确强调,跨地区流动人员不得重复参保,不重复享受待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3、参保人员在本省各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互认,并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4、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需要同时符合两个条件,可享受退休待遇:
一)是参加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符合退休后待遇享受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政策,累计缴费年限到2030年1月1日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
二)是在退休后,待遇享受地参加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5、职工医保缴费不满年限有两种办法解决。
如果到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够,该怎么办?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可在最后或曾参保地享受退休后医保待遇。
6、很多人职业生涯中跨了地区,在各地都有缴费,那该如何确定退休后在哪里享受医保待遇?
新规定:职工可按三个层次确定其退休后待遇享受地:
第一个层次:在最后参保地符合享受退休待遇条件规定的,在最后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符合的,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在最后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第二个层次:参保人在最后参保地的缴费年限不符合条件规定,也不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缴费,但符合曾参保地的缴费年限规定的,可转回该曾参保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第三个层次:参保人均不符合上述两点规定的,按照“从长”或“从户籍”的原则,可选择在参保人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其他曾参保地或有参保缴费的户籍所在地缴费至规定年限后,在该地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7、待遇衔接:职工医保断缴设“等待期”
当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会否自动转接为居民医保?
新规定是: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及二者间的转接,设置了“等待期”。医保断缴, 最长6个月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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